在《圣经》中,有些律法初读之下会让人感到困惑,例如利未婚(Levirate Marriage)。这种婚姻制度规定,如果一个男子去世时没有留下子嗣,他的兄弟必须娶他的遗孀,并为他生下后代,以延续家族名分,避免其名字在以色列中被涂抹。这听起来有些奇怪,甚至可能被误解为一种负担。然而,深入理解其背后的属灵意义,我们会发现它与我们今日的信仰生活息息相关。
利未婚的律法记载在《申命记》25章5-10节中。它要求兄弟为逝去的兄长尽本分,娶其妻并生子。如果兄弟拒绝,遗孀可以在城门口当着长老的面脱下他的鞋子,吐在他脸上,以示羞辱,他的家也将被称为”脱鞋之家”。

许多人可能会觉得这种律法难以理解,甚至认为它不近人情。例如,有人会想,如果自己去世,兄弟娶了自己的妻子并生下孩子,自己却无法看到,这有什么意义呢?。然而,拉比们认为,为已故的兄弟生子是人所能做的最伟大事迹,因为死者无法回报这份恩情。这表明,利未婚不仅仅是关于血脉的延续,更深层地,它承载着一种无私的爱和牺牲。
路得记中的属灵启示
《路得记》的故事为我们理解利未婚提供了丰富的属灵洞察。拿俄米一家因饥荒离开以色列,她的丈夫以利米勒和两个儿子玛伦、基连相继去世。值得注意的是,玛伦(Mahlon)和基连(Kilion)这两个名字在希伯来语中分别意味着”疾病”和”毁灭”。在《圣经》中,名字往往带有属灵的含义,负面的名字通常预示着某种属灵的真理。
名字背后的属灵意义
- 以利米勒 (Elimelech):意为”我的神是王”。律法本身是美好的,是神所赐的,但它无法带来真正的生命和果实,反而可能导致”疾病”和”毁灭”。
- 玛伦 (Mahlon) 和 基连 (Kilion):象征着律法所带来的死亡和毁灭。他们的死,以及他们娶了摩押女子(外邦人)的事实,被视为神对他们的审判。
拿俄米失去了丈夫和儿子,家族血脉面临断绝。她已经年迈,无法再生育,因此无法通过利未婚为已故的丈夫生子。这时,路得出现了。路得作为摩押女子,本不被允许进入耶和华的会,但她却通过利未婚嫁给了波阿斯。
路得与波阿斯:律法的成全
路得与波阿斯所生的孩子,在律法上归于已故的以利米勒名下,延续了拿俄米的家族血脉。这象征着:
- 路得拯救了拿俄米的家族:她帮助拿俄米恢复了产业和名分。
- 律法的成全:以利米勒(律法)虽然死了,但通过路得和波阿斯,律法得到了成全,并带来了新的生命。
律法之死与新约之生
保罗在《罗马书》7章1-4节中,用婚姻的比喻来解释我们与律法的关系。他指出,妻子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受律法约束,但丈夫死了,她就脱离了律法,可以再嫁。同样,我们曾经被律法(旧的丈夫)所约束,但通过基督的死,我们向律法死了,得以与基督(新的丈夫)结合,从而结出属灵的果子。
graph TD
A["旧的丈夫: 律法"] --> B{"死亡"}
B --> C["我们脱离律法"]
C --> D["新的丈夫: 耶稣"]
D --> E["结出属灵的果子"]夏甲与撒拉:两个约的象征
《加拉太书》4章24-26节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点:
- 夏甲:代表在西奈山所立的律法之约。
- 撒拉:代表新的恩典之约,即天上的耶路撒冷,她是我们的母亲,生养我们。
我们不能同时处于两个约之下。我们必须向律法死,才能与耶稣结合,进入新的约。
犹太民族的属灵旅程
讲者将犹太民族的历史与拿俄米的故事联系起来:
- 以利米勒的流亡与死亡:象征着犹太民族在过去2000年间的流亡和律法的”死亡”。
- 拿俄米归回:象征着犹太民族回归以色列,但他们已成为一个世俗化的国家,失去了对律法的遵守。
- 拿俄米的苦涩:犹太民族在2000年的流亡中经历了巨大的苦难,如同拿俄米自称”玛拉”(苦涩)一样。
《以赛亚书》40章指出,犹太民族已经为他们的罪付出了双倍的代价,苦难时期已经结束,他们不再受律法的约束。现在,犹太民族(拿俄米)的旧丈夫(律法)已经死了,他们准备好嫁给新的约,即耶稣(Yeshua)。
华人教会的角色:路得的呼召
讲者提出一个深刻的观点:华人教会(路得)被呼召来帮助犹太民族(拿俄米)恢复他们的产业,即与耶稣结合。
| 角色 | 象征意义 | 属灵行动 |
|---|---|---|
| 拿俄米 | 犹太民族,失去了产业,需要帮助 | 接受新的约,与耶稣结合 |
| 路得 | 华人教会,帮助拿俄米恢复产业 | 将犹太民族引向耶稣,帮助他们认识新的约 |
| 波阿斯 | 耶稣,新的丈夫,带来生命和产业的恢复 | 成为犹太民族的救赎主和新郎 |
| 以利米勒 | 律法,虽然美好但已”死”,无法带来生命 | 律法已成全,为新的恩典之约铺平道路 |
如果华人教会不帮助犹太民族恢复他们的产业并与耶稣结合,那么华人教会自己也无法完全得到他们的产业。路得之所以能成为以色列的一部分,正是因为她帮助了拿俄米。
律法与恩典的平衡
我们虽然向律法死了,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犯罪。律法是美好的,但它不能使我们称义。我们因信称义,并通过圣灵的引导,自然地活出律法的精义。
- 自由与爱:我们有自由选择是否遵守某些律法(如安息日),但这种选择应出于爱,而非律法的强制。
- 新约的教导:新约中提到了所有诫命,唯独没有强制遵守安息日的诫命,这表明我们在安息日的问题上有自由。
- 避免律法主义:我们不能将律法与恩典混淆,试图通过遵守律法来获得救赎或称义,这会阻碍我们进入新的约。
最终,犹太人和外邦人(华人教会)必须联合起来,共同寻求神,才能完全得到他们的产业。这是一个新的合一,是神对我们的呼召。


